您的位置: 首页 >> 教学工作 >> 教学动态 >> 正文
关于201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思想政治理论课设置的建议
作者:政治学院   发布时间:2014-03-26   点击数:
一、政策解读 从05方案以来,教育部对思政课的直接指导和检查督促超过任何一个学科,多次以中宣部和教育部联合发文,如05方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0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09年教育部下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及思政教师社会考察方案等等,可见,中央对思政课既有宏观指导又有微观管理,还有检查评估,其政策具有连续性并呈逐年加强趋势。 二、各高校的情况 经过对部分院校的调研,如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上海海洋大学、西安航空学院、宝鸡文理学院、大连理工大学、浙江大学等。总体情况是,基本没有哪所院校能触碰教育部规定的课程设置和学分红线,16个学分保持不变,而且近年来各高校在执行教育部规定时也呈逐年加强趋势,把思政课作为一个具有相对特殊性的学科进行管理,支持思政部的教育教学改革。而思政部也在不断探索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加大实践教学改革的力度。如上海海洋大学在《基础》课中拿出1个学分实施实践教学,《概论》课中拿出1个学分实施网络教学,大连理工大学实施网络案例教学等等,都是围绕着提高思政课的教学实效性而进行的探索。其中上海海洋大学的《基于易班网络互动平台的全方位育人模式创新与实践》被上海市教育局推荐申报教育部教学成果奖。这些改革对我们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三、我校方案的调整 按照学校转型的要求和《西安文理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学校教务处的要求,我们参考了其他兄弟院校的做法,尤其是应用技术性院校的思政课设置,如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上海海洋大学、大连理工大学等。适应学校转型发展的要求,思政课要贯彻精炼课堂教学,优化实践教学的主旨,增强学生关注社会热点问题、提高分析认识社会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我们对课程做出调整:部分课程缩减课堂教学学分,增加实践教学学分。具体来讲: 1、课程设置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原理概论》课理论教学3学分,《近现代史纲要》课理论教学2学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2 1学分,其中理论教学2学分,实践教学1学分,《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3 1学分,其中理论教学3学分,实践教学1学分。《基础》课和《概论》课的实践教学环节,作为课堂教学的延伸,与课堂教学同步开展,使实践教学为课堂教学服务,使实践教学真正落到实处。调整后的思政课课堂学时已达到兄弟院校的最低限。其中概论课的课时数低于各高校。 2、《基础》课和《概论》课分别制定实践教学实施方案,落实学分,按照1学分对应16课时计工作量(实施方案附后)。实践教学活动考核成绩计入本课程总成绩之中。本课程总成绩按百分制核算,其中出勤及课堂表现占20%,实践环节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50%。《基础》课的实践教学侧重于大学生行为习惯的养成、文明素质的提高和社会责任感的培养。《概论》课的实践教学侧重于对党的重大理论和政策的了解,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调查和分析,增强学生认识社会、服务社会的能力。 3、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课仍然执行原方案,利用暑期进行,计2学分。 4、《形势与政策》课由开设6学期调整为开设4学期,每学期4次专题讲座,共计2学分,从2014——2015学年第1学期开始执行。 5、建议《概论》课和《原理》课按周课时4节排课,12周上完,这样既能为转型后专业课的集中实践留出时间,也能保证思政课不被专业课的实习、实训、实践所冲击。 附件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附件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思政部 2014年3月26日

Copyright ©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西安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