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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马克思主义学院   发布时间:2020-07-07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意见》(教政法〔2019〕16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科研在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等方面的智库作用,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组织开展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并委托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组织实施课题立项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领域及类别


本年度课题研究领域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研究内容以解决陕西省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现实问题,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为主,突出应用研究和实践研究。鼓励开展反映我省教育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创新性课题研究。


本年度课题类别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设立研究题目(见附件1),申报者可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和基础选择申报,但不得随意更改研究题目。其他类别课题均不设研究题目,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实际,自拟题目申报。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一般不加副标题。


二、课题申请人要求


(一)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二)重点课题申请人须具备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条件的高等院校、高职院校申请人,须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申请人,可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三)一般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条件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副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行专家推荐。


(四)青年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五)课题申请人仅限申请一项本年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规划课题的申请;组内成员最多参与两项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申请;课题申请人组建课题研究团队时,须征得课题组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方可申报,否则视为违规。


(六)承担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尚未结题的,不得申请本年度任何类别课题。


(七)已获得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陕西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设立的课题,不得以同类或相似课题申报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三、申请方式及程序


本年度课题采取先网络申请、后报送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具体方法如下:


(一)网络申报与审核。申请人可登陆“ 陕西教科研网” (网址:http://jky.sneducloud.com)点击“省规划办”,进入“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登陆或注册用户(新用户注册时,账户类别请选择“课题账户”) 。完善个人资料后按提示要求填写《评审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相关内容,校对无误并保存、提交网络资料。对于申请人提交的网络申报材料,先由各市(区)或相关单位进行审核,再由省规划办进行审核。具体操作办法和步骤请参照《陕西省教育科研信息与管理平台使用方法及用户手册》(登陆陕西教科研网,点击“省规划办”,在“下载中心”处查阅)


(二)纸质材料申报。申请人的网络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打印带水印的《评审申请书》及《论证活页》。


本年度所有类别课题的纸质材料包括:经审核合格带水印的《评审申请书》、《论证活页》一式3份。以上材料均用A4 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无需加装封皮。


(三)材料汇总。各部门将纸质申报材料(水印版)汇总后,填写《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 规划2020年度课题申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报至科研处。同时发送汇总表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四、申报时间


本年度课题网络填报时间为:2020年7月1日0时至9月1日24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填报。学校将于9月2日至9月10日组织专家评审。请课题申请人请随时关注账户信息,查看审核状态,以免造成反馈信息遗漏。评审通过人员,于9月21日至9月25日集中报送纸质材料。按照《陕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陕西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20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评审通过人员每人需缴纳200元评审费。学校将统一汇款至陕西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财务部门。




联系人:吴燕妮  隋汶静


电话:88259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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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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