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于近日全面启动。为做好评奖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陕西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果形式分为著作类、论文类、调研报告类。
二、参评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我省社科研究人员、教学人员及其他行业社科工作者完成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三、成果形式
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注重成果的继承性、民族性、原创性、时代性、系统性和专业性,注重体现中国特色和陕西风格。鼓励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冷门学科创新发展,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
(一)公开出版或发表的专著、编著、译著、论文、工具书、志书、研究(调研)报告、古籍整理出版物、科普读物;
(二)与省外作者合作,我省社科工作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成果;
(三)系列丛书的单本专著、系列论文或论文集中的单篇论文;
(四)发表在境外出版物上的成果;
(五)未公开发表,但对决策资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价值或参考借鉴作用的调研报告;
(六)其他按规定可以申报的成果。
四、参评要求
(一)1项成果只能在1个受理单位申报;
(二)个人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1项,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可增报1项;仅有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成果,限报2项;
(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1、著作权有争议的;
2、论文集、教材、文艺作品、新闻报道、年鉴、大事记等;
3、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
4、属于交叉学科且已申报参评省科学技术奖的。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1、网络申报
成果作者在陕西省社科网“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http://47.95.194.118/yjyresults/a/login)上注册(全部完成作者均需注册)——学校审核通过个人信息——申报人网上填申报表——学校审核通过——导出申报表——打印申报表及准备好的附件材料——申报人持一套完整材料至科技处成果部进行形审——审核无误后提交正式纸质申报材料。
2、纸质材料
(1)从系统导出审核通过的《申报表》打印1式3份。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原件2份(不再退回,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论文提供期刊原件1份及复印件3份(期刊封面、目录以及全文,其中一份复印件做匿名处理),境外期刊如无原件,需提供文章的DOI(Digital Object Identifier)号码,并登录DOI验证网站(http://www.doi.org/)将输入DOI地址后查询得到的网页打印出来;调研报告类成果提供全文3份。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3份(复印件即可,其中1份做匿名处理),请将论文类成果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的复印件附在附件材料中;调研报告类成果需提供结项证明,调研报告的申报时间具体以结项时间为准。
(4)学术译著须附原著,已出版的外文专著须附中文摘要,已发表的外文论文须附中文翻译。
(5)材料按照《申报表》—成果(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以及重点内容复印件,论文复印件、调研报告)—佐证材料顺序装订(各类成果附件材料目录见附件3/4/5)。
六、受理时间
请大家持一套完整申报材料于7月1日前至科研处(办公楼102)进行形式审查,学校会及时反馈修改意见,校内形式审查通过即可打印准备材料,纸质材料提交截止日期7月8日。
联 系 人:刘立焱
联系电话:88272304
附件1: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法
附件2:陕西省社科评奖申报与管理系统使用手册
附件3:著作类附件材料目录模板
附件4:论文类附件材料目录模板
附件5:调研报告类附件材料目录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