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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我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工作的通知
作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9-13   点击数:

  各教研室:

  为加强师范类专业建设,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文件精神,我校已经制定《西安文理学院关于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方案(讨论稿)》(以下简称《方案》),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师范类专业认证自评自建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为了加快工作进度,请各教研室按照本实施方案(讨论稿)工作进度要求完成相应工作:

  1.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采集要求完成新增14张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的填报(9月21日前)。各专业要认真学习研究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第一级),对本专业办学的核心数据进行深入挖掘和分析,确保专业达到一级专业认证标准。

  2.制定本教研室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具体要求见《方案》),做好未来三年专业认证规划,确定分步认证专业,填报师范类专业认证三年规划表(见《方案》)。同时就本实施方案讨论稿如有修改意见,请及时反馈给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本专业认证实施方案及计划表纸质版经学院盖章后于9月27日之前交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明德楼D1113室),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lilei@xawl.edu.cn。

  3.各教研室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http://tea.heec.edu.cn)要求,填报师范类专业信息表(附件2),认真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管理信息系统学校用户手册》,掌握系统使用方法,并通过系统上传资料,进行专业认证申报等。请于9月14日前将附件2交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明德楼D1113室),电子稿请发送至邮箱lilei@xawl.edu.cn。

  请各教研室高度重视,认真研读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认证流程及相关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认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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