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我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水平与质量,结合审核评估专家意见建议,现将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重点应围绕审核评估专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一是人文社科类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大而空的问题;二是理工科类专业毕业设计工作量不足,与“地方性、应用型”结合不够的问题。
二、检查安排
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检查评估从9月26日(星期三)开始,11月2日(星期五)结束。
第一阶段:学院自查(9月26日—10月12日)。
由各二级学院组织,根据以往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评估结果及2017年审核评估专家组反馈意见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自查总结,以专业为单位撰写《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自查报告》(附件1),内容包括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与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在实践中完成情况、教师指导情况等,于10月12日前提交至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第二阶段:学校检查(10月13日—10月30日)。
按照《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由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抽调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点抽查,主要内容: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结合学校的办学定位,毕业论文(设计)命题是否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是否能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教师对学生是否全程精心指导;科研能力和方法训练是否目的明确,安排得当;答辩及成绩评定;相关教学资料是否完善等内容。
第三阶段:反馈阶段(10月31日—11月2日)。
专家组专家根据对抽调的毕业论文(设计)抽查评估结果,将评估意见和建议反馈至各二级学院,并提出整改要求。
三、检查标准
1.《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各二级学院相关毕业论文教学管理文件;
2.《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方案》。
四、检查要求
1.各教研室应根据《西安文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和《西安文理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质量评价方案》文件的要求,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学院自查工作。
2.请各教研室在接到通知后,按照《西安文理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设计)专项评估评审论文和抽调专家安排表》(附件2)中专业所需推荐专家数,推荐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专业素养、外语水平好的教师作为校评专家组成员参与进行校级评估,推荐专家不包括院级教育教学督导。请于2016年10月12日(星期五)前将推荐校评专家名单(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评估与质量监控办公室)。
3.未尽事宜,请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联系。